威宁联动出击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作者:李涛 时间:2017-03-24 阅读:164
本报讯(通讯员 李涛) 近期以来,威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出台《威宁自治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人社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公安、住建、教育、交通、工能、供电、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组成的协调小组,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及清欠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负总责,劳动监察大队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
强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用工、民工依法维权。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张贴口号、印发宣传单、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途径加大对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树立正反面典型案例,对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予以曝光。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份,开展咨询300余次,不仅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关心帮助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也进一步树立了广大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为此次专项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预案,维护稳定。按照“属地管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包保责任制,实行政府领导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制定了《威宁自治县应急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稳妥地防止和处理好因劳资关系引发的纠纷,特别是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清欠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企业“黑名单”制。成立以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自治县人社局、总工会、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劳动保障监管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综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将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纳入全县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对发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加大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