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发放税收优惠“红包” 充实企业发展“钱包”
作者:张泉辉 黄平 时间:2017-03-28 阅读:156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黄平)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从2016年1月至今年3月份,该局共向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发放95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红包”,以税收收入做“减法”的方式,促进了风电产业在革新工艺、拓展市场等方面做“加法”。
据悉,近年来,威宁丰富的风能资源“催生”了风力发电产业,中复连众、威宁塔筒等企业也闻“风”而来,现已形成以塔筒、风机叶片等为核心产品的风电设备制造体系,既带动了就业,又完善了风电产业“链条”,还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财源”。
为此,县国税局大力推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西部大开发税收鼓励等优惠政策,给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助跑”。对于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时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同时,只要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70%以上,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国税局挑选税收业务骨干人员担任“参谋助手”,通过定期开展问需走访活动,积极为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建言献策、答疑解惑,辅导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等涉税事项,有效防控涉税风险。同时,组织人力开展税收政策研究,对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总账和明细账,实现政策落实的过程管理、痕迹管理和企业档案“一户式”管理。
在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下,威宁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发展势头迅猛,产销衔接良好,产销率高,完成产值同比大幅度增长。风机叶片、塔筒等产品备受市场青睐,不仅近销省内各地,还远销滇、桂、川等临近省份,“巧赚”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