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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威宁多举措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7-03-29 阅读:186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近年来,威宁始终把人民健康和改善就医条件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以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为目标,以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明确职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县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积极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调查,进一步明确民营医疗机构职能定位,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宏观调控,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进行分类指导,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发展,以内涵为主、注重质量和效益增长模式,把握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方向,狠抓学科建设,提高民营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水平。
  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由县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负责,进一步理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整合民营医疗机构社会资源,切实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树立良好社会信誉,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加大督查监管力度,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县合医办及医疗卫生执法部门必须本着从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出发,切实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督查监管力度,设立明确的监管指标、惩罚规则,使整个过程透明化、公开化、规范法、合法化,实行定期督查,限期整改。对在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实行黑名单制,确保全县医疗卫生秩序正常有序地开展。
  树立良好医院形象,促进医风医德建设。由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牵头,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树立民营医疗机构良好形象,提升市场信任度,在服务中应以患者的治疗需求、实际经济条件制定个性化用药、治疗、护理计划,并以患者满意度回馈作为管理者、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标准。
  据了解,截至2016年,威宁共有审批民营医疗机构40所,其中15所分布于新老城区(两个街道办事处),25所分布于21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