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为危房改造提供“绿色通道”
作者:何欢 孔维俊 时间:2012-09-05 阅读:322
国土局为危房改造提供“绿色通道”
本报讯 自2009年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等政策规定,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据悉,服务包括为各乡镇打捆申报、简化相关报件资料,加快用地审批。对抢险救灾急需用地,属于永久性用地的,可先行使用,在6个月内补办完善用地手续。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毕后,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发放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免收证书工本费。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保障,保证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何欢 孔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