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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威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作者:周星 时间:2017-04-01 阅读:267


   本报讯(记者 周星) 3月30日至31日,威宁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禄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丽飞,自治县法院院长马跃,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光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马丽飞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以来民营医院运转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异地新建威宁民族中学等贷款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016—2020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的报告》。听取王光强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以来民营医院运转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异地新建威宁民族中学等贷款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2016—2020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7一2021年立法规划(草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草案)》、《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草案)》。
  受县长陈波的委托,禄云作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马跃作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王光强作人事免职的提请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洪柳、陈涛两位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任命了新一届人民政府24个组成部门局长(主任)。拟任职人员分别作了任前表态发言,会议宣读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举行了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依法免去了有关同志的相关职务,接受1名常委会委员辞去委员职务。会议还通过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并任命其组成人员的提请报告。
  刘青松要求,任命的新一届人民政府24个组成部门局长(主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期内各项目标任务,要增强执法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增强廉洁意识,做到勤政廉政,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干好干实本职工作,为威宁的大建设、大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