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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行拟任人员任前考试

作者:李才维 时间:2017-04-01 阅读:243


   本报讯(通讯员 李才维) 3月29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举行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4个局(办)拟任局长(主任)参加了此次考试。
  据悉,对拟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根据《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县“一府两院” 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任前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带头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于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进程中如何履职”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