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7-04-01

县人民检察院检查组到 杨湾桥水库检查饮用水安全

作者:杨启孟 时间:2017-04-01 阅读:187


   本报讯(通讯员 杨启孟) 日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强带领检察院及水务局相关工作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到杨湾桥水库水源点、水库沿岸和出水口等地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就杨湾桥水库的百姓用水、面源污染、水质监测、工程建设、日常监管、法律宣传、历史遗留问题及面临的困难等问题和随行的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检查组指出,杨湾桥水库的保护并非小事,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要加快截污沟的建设,防止污水直排水库;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共同遵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杨湾桥水库保护实施细则,加强对污染水库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宣传,将宣传资料和公告印发至每家每户,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保护格局。
  据了解,杨湾桥水库涉及县城20余万人的饮用水安全,因周边村民在水库水源点和水库周边放牧、洗衣、洗菜、倾倒生活垃圾等,对水库的水质造成直接污染。2月10日,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县水务局、草海镇、双龙镇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职,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清除水库中已有的污染物,加强对水源点的水源保护,让治理从源头抓起。检察建议书得到各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县水务局牵头,联合草海镇、双龙镇建立从源头到水库周边及水面的监管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了巡查力度和打击力度,现杨湾桥水库的面源污染已初步得到治理,能有效保障水库水质合格和居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