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多举措建设“服务型”机关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7-04-12 阅读:157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近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履职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努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选优配强接访人员,加强接访队伍建设。优先选择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业务基础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保证了接待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高度重视人员的合理配置,打造老中青人才梯队,加强“传带帮”效果,提高接待队伍的凝聚力。
多方位开展岗位练兵,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求控申部门全体人员立足工作实际,开展查找差距活动。从对待人民群众的热情程度上找差距,从执法办案规范程度上找差距,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上找差距,从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上找差距。针对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换位思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求接访人员时刻做到将心比心、以诚待人、以理服人,热心接待来访,耐心听其陈述,细心了解情况,诚心排忧解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属于管辖的坚决查办,对不属于管辖的,严格依照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对署名来信来访的全部答复反馈,真正把执法为民的思想,体现在接待每一个来访群众上,落实到解决群众的诉求上,确保信访接待工作热情到位、解释到位、处理到位,使来访群众进门有亲切感,出门有信任感。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安装检务公开触摸屏,触摸屏设置了检察机关的职权、各部门职责、受案范围、办案程序、案件查询等内容,当事人能自主对具体案件到达哪个环节进行查询,为群众、律师了解检察工作,查询案件畅通了渠道。
实行制度上墙,主动接受监督。将《来访须知》、《投诉指南》、《文明接待公约》、《检察人员纪律》、《信访制度》、《文明接待用语》等制度和院领导及控申接待人员情况公示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清晰明了告知来访群众各项办事流程、要求、时限,减少群众往返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