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举措保障国有 林场改革顺利进行
作者:李喆 时间:2017-04-14 阅读:181
本报讯(通讯员 李喆) 今年以来,威宁全面贯彻中央、省国有林场改革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生态建设发展战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科学经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林业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业务领导为成员的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配齐相关工作人员,统筹开展全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工作。
强化部门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的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并根据自身职责,抓紧制定和落实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体制机制。
加强督查指导。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督查,建立相应改革督查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资源增长、林场增效、职工增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更大贡献。
确保改革稳定。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科学预测改革风险,提出相应政策措施,落实维稳职责。林场要加强宣传,让职工了解国有林场改革的意义、政策及目标要求,保障好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林场职工理解改革、参与改革和支持改革,配合上级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和排除影响国有林场改革的不稳定因素,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要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林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