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诚信质量、计量公开承诺
作者: 时间:2017-04-21 阅读:154
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质量、计量秩序,促进企业诚信质量、计量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计量设备,企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
三、我们所销售的瓶装液化气钢瓶上均明示实际充装净含量,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标注商品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四、液化气钢瓶内残液符合国家规定。
五、依法充装,充装钢瓶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不掺杂掺假。
六、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充装的液化气质量和计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所充装的单位进行10倍赔偿。
我们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负面信息披露(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我们违反以上内容,欢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12365 6224831
承诺单位:
威宁县液化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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