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次主任会议
作者:周星 时间:2017-05-03 阅读:199
本报讯(记者 周星) 4月28日,威宁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副县长杨华忠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华忠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做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建议大部分得到了落实。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落实2016年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中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重视不够,要求不高,部分决议或审议意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比如加大对卫生监督工作资金投入、科学制定集镇建设总体规划等意见落实不到位。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认真梳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找差距,查不足,对已经落实的,要加强动态监管,不断巩固办理成果;对于科学制定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融资贷款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下大力气争取尽快解决,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融资贷款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创建省级卫生监督示范所缺口资金、宗教活动场所财产认证工作等个别因政策、体制、资金等原因尚未办理的,要切实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得到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并积极创造条件,狠抓落实,确保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人大机关各委室正副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