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五举措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作者:符溶 时间:2017-05-16 阅读:172
本报讯(通讯员 符溶) 近年来,威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都要登记立案,有效扩大了受案的范围,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6年全县当场登记立案5932件,当场立案率为100%。
建立审判资源配置机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行政庭、审监庭及草海镇、羊街镇、盐仓镇三个法庭的审判力量进行优化组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积极探索高效率审判组织的运行方式,缓解机关业务庭的工作压力,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
开展法官员额制度改革。为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度改革,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制定员额制法官遴选工作方案,采取“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的选拔方式,完成了员额制遴选,目前,全县具有助审员以上职称的75名法官通过资格审查、考核、笔试,并通过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决定,有43名审判人员成为首批员额制法官。
深化人民陪审制度改革。通过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人民陪审资源,缓解了人多案少的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745件,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率达86.77%。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和“法治威宁”建设,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与司法局主导人民调解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设立专门合议庭,开展24小时全天候司法确认工作,探索建立司法诉讼的庭前准备程序,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促进各类纠纷案件快速审结,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