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个强化”助推巡察工作首次“亮剑”
作者:袁亮 时间:2017-05-24 阅读:189
本报讯(通讯员 袁亮) 近日,笔者从县委巡察办获悉,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开展巡察作为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效抓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推动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四个“强化”助推首次“亮剑”。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县委组织副部长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办公。目前,县委巡察办已从相关单位抽调7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关于建立自治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制度(试行)》等,为全县巡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动员部署。下发相关文件,召开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启动会,传达了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对巡察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强化后勤保障。组建巡察办,提供专门办公场所,购置配备办公桌椅、电脑、复印件、打印机、碎纸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为巡察组配齐便携式电脑、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县委4个巡察组共20人全部进驻首轮被巡察县文广局、县规划局、县民宗局、双龙镇开展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