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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5

威宁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每日公开情况

作者: 时间:2017-05-25 阅读:227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520日交办威宁自治县信访件2件,427日至520日威宁自治县共接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共计32件。截止520日,威宁自治县已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9件。全县共实施责令整改59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8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约谈7人,问责4人。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2     20175 8日)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507017

威宁龙街镇一加油站无任何手续。

毕节市威宁县龙街镇

其他类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龙街镇金刚加油站网点于2007年取得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黔经贸贸易〔200725号)批复,在未取得国土、规划、安监、环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以及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情况下擅自营业。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属实。

1.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已就该加油站网点的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威商粮字〔2017〕第2号),责令该加油网点停业整顿,现该加油网点已停业,直到相关手续办理完善方可营业。
2.
该加油点有两个柴油加油机和一个汽油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已坏。调查组已记录了两个柴油加油机显示屏上金额数以及公升数作为凭证,如有私自营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责令龙街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适时监管并在加油机上贴上“暂停营业”标志。

暂无问责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2017523日交办威宁自治县信访件0件,427日至523日威宁自治县共接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共计35件。截止523日,威宁自治县已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18件。全县共实施责令整改72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15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约谈9人,问责5人。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5     2017 5 1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430051

威宁县县医院旁边厕所卫生环境差,门口无下水排水口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

其他

经调查,该案件属实。举报人举报的厕所距县医院约500米,属自治县农牧局良种场家属区厕所。存在环境卫生差、设施不完备、厕所排污口未连接市政污水管网的情况。

1.原厕所已于201753日拆除。
2.
已修建完成厕所排污沟,将明沟改为暗沟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
已由城管部门负责在原址新建水冲式卫生厕所,现厕所已封顶,预计2017530日前完工。

暂无问责

2

20170502036

威宁县六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粮食局宿舍内公厕管理不善,脏乱臭,粪水乱排。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

其他类

经调查,该案件属实。威宁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宿舍内确实存在公厕管理不善,脏乱臭,粪水乱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群众意见大。

1.由六桥街道办事处负责于201757日完成了粮食局宿舍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2.
六桥街道已对院落12家住户进行动员并达成公厕改造一致意见。现已对12家住户碳房内物品进行清理及碳房拆除。2017519日,新建公厕化粪池已完工,现正修建新厕所排水管道,排水管已运输到位,预计2017630日完成改造。

3.
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印发了《粮食局宿舍院坝卫生管理机制》(威商粮通〔201719号),规范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约束居民的乱排污水行为。

暂无问责

3

20170503003

威宁县五里岗街道茂屹砂场粉尘污染严重,污染饮用水源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梨银社区

扬尘、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五里岗茂屹砂石厂无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粉尘污染。砂石厂周边最近的饮用水源距离砂石厂两公里以上,粉尘污染饮用水源一事不属实。

1.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已向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威环责停字〔201703号)。砂石厂已停产整改。
2.
该砂石厂已于2017515日安装完成了除尘设备4(远程喷雾器)。现企业正安装环保设施。

3.
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对该砂石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环罚〔2017239号),对该砂石厂处两万元罚款。

暂无问责

4

20170503003

贵州省威宁县牛棚县贵州华电公司农地占用环评和审批手续一直未向拥有承包经营权的村民公示,损坏生态植被未恢复,粉尘污染严重。要求环保督察组实地调查核实,责令贵州华电威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农地破坏植被,兑现村民赔偿款项,追加该公司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牛棚镇

生态、扬尘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群众反映的“威宁县牛棚县”实为“威宁县牛棚镇”。该项目于201619日取得威宁自治县环科局批复的《关于对威宁县玉龙50MWp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的预审意见》(威环科预审〔20162号),201736日取得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威宁县玉龙50MWp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黔水保函〔201740号),201752日取得贵州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7234号),以上文件已按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及施工现场进行公示。该项目在规定区域内施工,有生态植被破坏和扬尘污染的情况,但符合环保、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部分村民未得到补偿一事属实。


1.
已责令该企业对钻孔作业产生的粉尘及道路扬尘采用洒水喷淋方式进行降尘。
2.
责令企业组织施工单位对封闭的升压站区域21-26区进场道路进行清理,启动区域内的绿化带覆土复绿工程及光伏区碎石清理工作。严格落实项目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竣工后尽快完成生态恢复。
3.
由林业部门勾出图斑,框定面积,提供相关补偿标准。责成牛棚镇党委政府和新营村、团山村两委及相关人员做好群众工作,坦诚协商解决补偿分歧。201758日,与涉及到林木补偿的农户签订了补偿协议。2017510日已将团山村和新营村林木补偿款305272.59元及团山村流转土地补偿款616259.96元足额向涉及农户兑现。

201751日,对牛棚镇人民政府镇长马仲晶、该项目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海和威宁项目部副经理钟斌进行了约谈;52日,对牛棚镇党委书记张植江进行约谈,牛棚镇党委委员沙龙进行诫勉谈话。

5

20170504002

威宁县五里岗建筑施工,施工单位未采取任何措施,扬尘污染。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五里岗

扬尘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五里岗工业园区内存在威宁祥荣建筑有限公司、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三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产生扬尘污染现象。

1.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规建局对4家企业下达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改督办通知书》,已停产整治。
2.
已按照施工标准修建完成围挡,在土灰裸露处加盖防尘网,车辆出入处已修建完成洗车台,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全部清理整顿完成,施工场地内已基本完成道路硬化和相应场地硬化。

2017514日,对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禄炳忠,威宁自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安宁和威宁自治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刘安春三人进行了约谈。

6

20170507017

威宁龙街镇一加油站无任何手续。

毕节市威宁县龙街镇

其他类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龙街镇金刚加油站网点于2007年取得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黔经贸贸易〔200725号)批复,在未取得国土、规划、安监、环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以及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情况下擅自营业。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属实。

1.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已就该加油站网点的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威商粮字〔2017〕第2号),责令该加油网点停业整顿,现该加油网点已停业,待相关手续办理完善方可营业。
2.
该加油点有两个柴油加油机和一个汽油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已坏。调查组已记录了两个柴油加油机显示屏上金额数以及公升数作为凭证,如有私自营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责令龙街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适时监管并在加油机上贴上“暂停营业”标志。
4.
现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威环责改字〔2017270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威环罚告字〔20172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威环罚〔2017270号,并处予1万元罚款。

暂无问责

7

20170511018

威宁县东风镇格书村一纸厂废气污染

毕节市威宁县东风镇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东风镇格书村共有两家纸厂,分别为吴清龙纸厂和苏弟清废旧书报回收加工场,该两家纸厂已于20173月底停产,纸厂周围有白色垃圾、原材料裸露堆放,存在生产废弃污染环境现象。

1.责令两家纸厂清除所有生产和生活垃圾、余留原材料,现已清理完成。
2.
责令两家企业拆除生产设备,现厂房已拆除,纸厂里除大型工具需机器拆除外,其他的生产设备均已拆完。

暂无问责

8

20170516046

威宁县原养征所(现满庭芳酒楼)洗车污染草海。

毕节市威宁县

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威宁县原养征所(现满庭芳酒楼)洗车场在洗车过程中确实有部分污水洗入草海试验区。

1.威宁自治县城管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威城责拆〔2017〕第1号) ,该厂已停止洗车,现已将洗车设备拆除完成。

暂无问责

9

20170521038

贵州省毕节赫章猪市河镇造纸厂、威宁县东风镇华威纸业、贵阳市下坝三家纸厂、黔南州独山纸厂、六盘水六枝中寨乡纸厂、遵义市新电纸厂等十家小型纸厂,存在无审批手续,或排放不达标情况(名单见信件)

毕节市威宁县东风镇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威宁县东风镇华威纸业实为东风镇格书村吴清龙纸厂和苏弟清废旧书报回收加工场,该举报案件已于2017512日受理过,受理编号为电20170511018。该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立项报告,无环评等手续。该两家纸厂已于20173月底停产,纸厂周围有白色垃圾、原材料裸露堆放,存在生产废弃污染环境现象。

1.责令两家纸厂清除所有生产和生活垃圾、余留原材料,现已清理完成。
2.
责令两家企业拆除生产设备,现厂房已拆除,纸厂里除大型工具需机器拆除外,其余生产设备均已拆完。

暂无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