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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法律援助解民忧 合法维权伸援手

作者:马关等 张树华 时间:2017-05-26 阅读:233


 法律援助解民忧  合法维权伸援手
——威宁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侧记
通讯员 马关等 张树华



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握手言和


  “邻里乡亲有纠纷,自我批评找原因。低头不见抬头见,握手言和情谊深。”这是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编的调解顺口溜。
  近年来,县司法局以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行政亲民、便民、利民、为民工作,为加快建设平安威宁、法治威宁、和谐威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社区矫正思路新
 
  初夏时节,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马凤银带领工作人员到海边街道为社区矫正贫困人员送去大米、衣服等物资,并鼓励他们积极争取回归社会。
  这只是威宁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6年12月,牛棚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史某在社区服刑期间,不服从监管矫正,甚至伤害他人,县司法局按管理程序提请收监执行。黔西南州法院接到法律文书后,经审查符合收监裁定,法官亲自奔赴牛棚镇现场宣布执行收监;县司法局还与毕节监狱、瓮安监狱、遵义监狱签订监地互派干警体验学习协议,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水平;2013年6月6日,县司法局么站司法所和服刑人员的家属一行8人,到省第一女子监狱,开展“母子情深 共扶新生”主题帮教会。
  近年来,县司法局正是在无经验、无借鉴的情况下,探索出一条与威宁实际相符的矫正工作思路,以内昆铁路为界,把威宁划为两面,以国道、省道、县道、通村路为“网”, 乡镇(街道)为点,争取社区服刑人员亲属配合,以此形成一个“网格化”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定期(点)或不定期(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据悉,2011年以来威宁累计社区服刑人员1096人,解除社区矫正736人,在册360人。共收监8人,警告150人,受法院、监所委托调查、评估1480人次,采信1360人次。2016年底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00余人,比2011年社区服刑人员68名多增加130余人。
  “对刑满释放人员,我们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县司法局局长王兆光介绍说。
 
法律援助受点赞
 
  “谢谢这次专家们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培训,以后我们就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了。”这是石门乡女姑村村民在法律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法律七进”活动后的由衷感言。
  这是威宁法律援助的一个实例。 
  2014年以来,县司法局为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员无偿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8件,接待咨询1400余人次。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667件,担任法律顾问48家,调解纠纷206件,代写法律文书226份,解答法律咨询1826人次。
  此外,县司法局还与11个法律服务所、3个律师事务所主动作为,积极介入到其工作中去,并延伸至村基本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者”,为政府规划经济发展、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为广大群众合法维权开放 “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和条件,得到政府好评和广大人民群众点赞。
  目前,在全县625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低收入人群、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符合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尽援”。2011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06件。预计到2017年底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基本做到“应援尽援”。
 
人民调解接地气
 
  初夏的么站镇,翠绿掩映中的村寨,生机盎然。 
  80多岁的刘某某老人拄着拐杖到司法所反映自己的低保存折被儿媳妇拿去不还,低保款也不还给他,并且还让他一个人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
  听到老人的诉说后,么站镇司法所所长蔡光均迅速到岔河村老鸦组老人家里,与这个“刻薄”的儿媳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说服工作,老人的儿媳终于想通了,当场把老人的低保存折还给老人。
  近年来,县司法局通过强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吸收有意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老干部,当地有威信识大体且心存公平正义的老人、知识分子,充实人民调解队伍。 
  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分批次、到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行培训,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技巧和方法,印制《人民调解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发放到各级人民调解员手中,专门用于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工作,内容涵盖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职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便于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排除调解矛盾纠纷时随身携带,利于调解工作开展。
  截止目前,威宁建立三级调解网络组织689个,2011年至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共排查纠纷32733件,落实调处32681件,调处率99.8%,调处成功32019件,成功率达97.6%。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死灰复燃。”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国忠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