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环保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每日公开情况
作者: 时间:2017-06-07 阅读:170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27日至6月5日共交办威宁自治县环保信访举报案件40件,截止6月5日,威宁自治县已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32件。全县共实施责令整改72家,立案处罚45家,罚款金额89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约谈9人,问责5人。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519020 |
威宁县小海镇小海村的集体人造林、草地、土地被响水村大庆组的人破坏和侵占 |
毕节市威宁县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 |
是 |
1、针对响水村大庆组村民李兴才等4人将属于小海村合作组的3.5亩林草地侵占情况,责令归还给小海村。并责令其2017年7月30日前对已破坏的林地进行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
无问责 |
2 |
电20170525036 |
威宁县盐仓镇营洞村:1.施家营附近路边到处是白色垃圾;2.威宁县炉山镇新丰村,联昌煤矿生活垃圾及大量煤矸石污染附近河流;3、威宁县炉山镇田野村三岔河被修高架桥的施工废水污染;4.威宁县猴场镇藤桥村,干沙河被村民生活垃圾、学校的垃圾和煤矸石倒入河内污染;沿三岔河约1公里河床内有黑色污染物 |
毕节市威宁县 |
垃圾、水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属实。 |
是 |
案件办理中,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
无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