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绩考核办督促落实抗震救灾工作
作者:杨绍云 时间:2012-09-14 阅读:362
本报讯 “9·7”地震发生后,自治县实绩考核办及时反应、迅速行动,督促各乡镇及时、有序、高效地展开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开展灾情调查及抗震救灾工作督查。地震发生后一小时内,实绩考核办迅速及时了解各乡镇受灾情况,督促各有关乡镇高度重视,及时深入村组,排摸灾情,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同时,成立了3个督查工作组分赴云贵、大街、龙街、兔街、石门、中水等乡镇,深入灾区了解受灾情况及科级领导干部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并就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员纯洁性的标准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站在抗震救灾的最前列,切实做到哪里灾情最严重、哪里群众最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战斗在哪里。
及时制定考核方案将抗震救灾工作纳入动态跟踪考核。地震发生后,实绩考核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将抗震救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动态跟踪考核管理的通知》,把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及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动态跟踪督查考核。要求各级各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和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
强化督查考核,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力度。在救援的黄金72小时内,考核办电话对各乡镇进行督促。在灾后重建阶段,成立了3个督查考核组,深入部门、乡镇全面了解抗震救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开展情况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抗震救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中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纪律涣散、工作不在状态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预警或问责。(杨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