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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3

县国税局查获某娱乐会所偷税案 追回税款3.56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7-06-13 阅读:152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近日,县国税局查获某娱乐会所偷税案,成功追缴入库该纳税人所偷逃税款3.56万元。
  县国税局通过查询防伪税控系统,对涉案娱乐会所发票开具情况进行逐份审核、比对、统计,发现该纳税人自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连续12个月的月经营额均超过税收核定定额,但未如实申报纳税。
  国税局干部实地调查后发现,涉案娱乐会所已被注册登记人转让给现经营者,但并未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涉案娱乐会所注册登记人已远赴湖南,税务人员多次拨打其电话,均遭拒接。涉案娱乐会所实际经营者则故意推诿、逃避责任,拒不配合办案。
  针对这一情形,税务人员通过采集涉案娱乐会所所处路段、包房数量、从业人数、酒水小吃进货单、房屋租赁与水电消耗费用等涉税信息,并与同行业纳税人税收贡献率进行横向比较,精确测算其月平均实际经营额。随后,税务人员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向涉案娱乐会所注册登记人耐心宣传税收法律法规与增值税政策,使其知晓偷逃税款将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其说明了证据取得情况。在铁证面前,涉案娱乐会所注册登记人对故意隐瞒实际经营额、未如实申报纳税等事实均表承认。
  截至6月8日,涉案娱乐会所已委托财务人员到县国税局办理了补充申报纳税手续,共补充申报应税经营额1187218元,补充缴纳增值税35616.56元,同时接受了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