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风电企业今年前5个月创税收1012.11万元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7-06-13 阅读:16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威宁仅从风车上“转”出的企业所得税就达1012.11万元,占全县企业所得税收入的28.74%,是去年同期的177.99%。
为开辟“绿色”税源,县国税局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征管新模式,对风电企业所得税实行按风电场核算。为风电企业配备了专职联络员,全程跟踪服务,促使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抵扣、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节能环保类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深入开展“一对一”跟进辅导,帮助风电企业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动向,解决涉税疑难问题,有效防控涉税风险,确保“风电税”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