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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威宁对流动人口返乡生育高龄孕产困难家庭补助3000元

作者:吴波 时间:2017-06-20 阅读:176


   本报讯(通讯员 吴波)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全县高龄孕产妇及出生总人口也明显增加,尤其流动人口在外地怀孕、回户籍地生育的情况逐渐增多。为让流动人口家庭降低生育成本,减轻经济负担,多形式宣传引导流动人口家庭返乡生育并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支持,威宁卫计局、计生协联合开展“生育关怀·助孕工程”流动人口返乡生育高龄孕产困难家庭补助。
  夫妻双方均为本县户籍、跨县流出半年以上返乡半年内怀孕、生育,符合政策的女方年满35 周岁及以上怀孕生育的或生育中发生危急重症的困难家庭,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即日起均可到乡镇卫计办、计生协申请流动人口返乡生育高龄孕产困难家庭补助。
  据悉,凡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3000 元一次性救助金,救助金由省计生协“生育关怀·助孕工程”项目资金和威宁“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