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五项举措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五个提升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7-06-28 阅读:160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工作要求,着力实现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五个提升”。目前,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余件,为计划数的98.5%。
降槛减序多方衔接,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不断放宽法律援助审查资格条件,开辟便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网络组织,加大对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失独家庭、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援助工作力度。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出台《威宁自治县司法局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衔接机制,探索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健全启动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点运行机制,延伸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触角,积极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不断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建章立制利用资源,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服务承诺标准,明确办案质量和档案标准,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案件跟踪管理和质量双评制、点援制。完善律师资源在本县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的工作机制,完善、重视、用好协办制度。在落实每名执业律师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规定的基础上,将案件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承办,逐步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例。
奖补有据高效服务,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以案定补”标准,出台《威宁自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办法》,实行激励性补贴机制,有效调动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积极性。按照地方政府经费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推动政府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补员提质提升服务,着力提升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水平。稳步推动《威宁自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各项条款的落实,通过配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充实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鼓励有法律业务知识和专业特长人员经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参加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健全培训机制,完善培训体系,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水平,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增设平台增效服务,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益。严格落实草海、浩锐、澜典3个律师事务所和11个法律服务所进门大厅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的规定,落实窗口法律专业人员值班制度。积极推动建立、落实律师值班常态制度。将《威宁自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宣传纳入全年法治宣传活动的重点,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威宁司法”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日、车载视频、LED等拓展宣传领域,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谋筹开发应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信息工作平台,该信息系统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的管理与服务功能为一体,能够有效实现法律援助资源、功能共享,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益、为民务实、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