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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威宁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作者:夏勇 王辉 时间:2017-07-03 阅读:160


   本报讯(通讯员 夏勇 王辉)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禁渔期,在这期间,草海管委会、公安局草海分局、威宁渔政管理站加强管理,切实保护草海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近日,破获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6月21日11时许,执法人员在对草海水面例行巡逻时发现草海镇村民潘某某、李某某驾驶的两艘小渔船形迹可疑,工作人员立即对两人进行盘查。在盘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两人的小渔船上堆放有多国家农业部禁止使用的网眼小于5厘米的捕鱼工具“地笼”,随即工作人员将两人带回草海公安分局进行调查。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李某某如实交代了曾多次在禁渔期内于草海水域放置禁用渔具“地笼”,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