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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7

县地税局分类向 “零申报”纳税人“开刀”

作者:许如武 时间:2017-07-07 阅读:163


   本报讯(通讯员 许如武) 近日,县地方税务局对“零申报”企业进行了筛选分类,并针对不同病情分别“开刀”。
  对连续3个月“零申报”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如发现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除补税加收滞纳金外,处500—2000元罚款。
  对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零申报”的,实施重点检查。若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除补缴税款加滞纳金外,给予5万元以下罚款。
  与相关部门联合“手术”,如在驻经济开发区的企业长期“零申报”,取消企业享受的相关入园优惠政策。以上措施,有效降低了“零申报”企业纳税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