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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人民调解员”让基层矛盾“小事不出村”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7-07-10 阅读:148


   本报讯 (记者 沈光勇) 7月6日,记者在县司法局获悉,威宁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扎实开展诉调对接,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积极配合、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中,威宁结合自身实际,对突显出来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确保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化解,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对司法所实施规范化管理,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威宁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作用,针对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  土地纠纷、林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开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协调作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突出重点,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