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五着力”强化人大监督工作
作者:蔡宇程 时间:2017-07-17 阅读:148
本报讯(通讯员 蔡宇程)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扣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五着力”强化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了监督实效。
着力加强工作监督。坚持从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县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普遍反映的难点入手,认真选好议题,扎实开展监督工作。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开展调研工作,实地察看有关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或审议意见,交付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
着力加强县级财政预决算监督。认真抓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县级财政预决算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财政预算调研,确保财力达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围绕推动宪法和法律实施,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公正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大扶贫条例》、《毕节饮水水资源保护条例》的浓厚氛围,促进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扎实推动了“法治威宁”创建工作,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着力加强跟踪督办。在着力提高审议质量的基础上,建立决议、决定跟踪督促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形成监督工作新常态,问实效、促落实,确保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重审议、轻落实的问题,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通过认真调研,摸清底子,找准问题。对于已经落实的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巩固办理成果;争取尽快得到政策和资金扶持,并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落实,确保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着力强化履职监督。修改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下一步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一府两院”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