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7-07-17

威宁强化安置帮教 遏制重新犯罪

作者:沈光勇 时间:2017-07-17 阅读:161


   本报讯(记者 沈光勇) 近日,记者在县司法局获悉,威宁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教育、挽救、感化”,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进一步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形成刑释解戒人员无缝对接制度,有效预防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夯实基础,狠抓制度体系建设。在全面建立健全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通报核查机制、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必接必送制度和信息化平台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规范运行。
  全力推动,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及家庭人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府供养政策。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尤其注重在社会救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重点落实,做好刑释人员就业帮扶。安置帮教组织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转变就业理念,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确保每名刑满释放人员都能掌握1至2门实用技能。
  加强帮教,激励引导刑释人员遵纪守法。法治宣传同重点时段普法相结合,集中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制、思想道德、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普法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加强沟通协作,互通情况,进行跟踪帮教,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对象及重点对象,由司法所人员配合村(社区)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并根据掌握的动态情况,落实管控。
  截至目前,威宁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2人,安置312人,帮教312人。从全国各监所及戒毒所累计接回134人。接受社区服刑人员84人,累积接收1335人,累计解除1011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