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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9

县城一狂犬闹市发疯连伤8人 民警及时予以处置

作者:罗旭东 时间:2017-07-19 阅读:157


   本报讯(通讯员 罗旭东) 7月14日上午9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人民南路至民贸大楼路段,有一只疯狗疯狂咬伤多名路人,请求处置!
  接警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六桥派出所进行处置。
  六桥派出所处突中队迅速出动前往事发路段开展工作,但该犬已经逃离。经多方查找,最终于当天上午11时许,在县城大明医院后方、市场坝一山顶找到该犬。出警队员团结协作,最终将伤人狂犬击毙。
  据了解,该犬为一只黑色中华田园犬。由于事发突然,许多群众没有防备,以致被其咬伤。先后有8名群众被咬伤,除一名老人伤势较重外,其他7人均为皮外撕裂伤。
  目前,警方已将被咬伤群众送往县疾控中心进行救治,伤人狂犬已被无害化处理。


狂犬被击毙


被咬伤群众得到有效治疗

警方提示: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恐慌,如发现有类似情况,请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一、怎样避免被狗咬伤?
  1、不要招惹动物,尽量避开疯狗。不要打扰正在进食、睡觉或看护幼崽的狗。不要向狗扔棍子或石子。不要接近那些拴着的狗和栅栏后面的狗。不要快速地跑近或靠近狗。狗受到惊吓或感到恐慌时会咬人。
  2、如果遇到疯狗追赶,最好不要突然转身跑开,不要直接瞪视狗的眼睛,事实证明,静止不动或放缓动作可以减少被狗攻击的可能。眼睛盯住地面,然后缓慢向后移动,逐渐离开。
  3、如果遇到疯狗攻击,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特别是头面部不受伤害。
  4、如遇到疯狗应当即击毙,尸体深埋或焚烧,以免染及其他动物。
  二、被狗咬伤怎么办?
  狂犬病从被疯狗咬伤到发病需经6-90天的潜伏期,在这尚未发病的时间里,还来得及作必要的紧急护理,以使其造成的危害尽可能减少。若被疯狗咬伤,应立即用肥皂水反复洗涤伤口,并挤压出血;也可用40%-70%酒精或米醋直接冲洗。被疯狗(或疯猫)撕裂的衣服,应及时更换后煮沸,以防止再次接触皮肤、粘膜发生“非咬伤性接触感染”。伤口不可缝合,也不宜包扎。
  伤口清洗后应立即就医,按规定在受伤部位进行抗狂犬病血清浸润注射,不少于5毫升,注射完毕后的当天或第二天开始注射狂犬病疫苗。使用狂犬病疫苗要求“宁早勿迟”,坚持全程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一般咬伤者于咬伤当天(习惯上简称“0”天)及第3、7、14、30天各肌注狂犬病疫苗1次,如果咬伤者用过抗狂犬病血清,需加强注射2次,时间是在被咬伤后的第40、50天,全程共7次。在注射疫苗的过程中,应避免劳累、受寒和饮酒,以免影响疗效。
  三、狗(宠物)主人应做到:
  1、请对自己的狗和猫负责,不要遗弃它们,避免让它们与带病毒的动物接触。
  2、要给狗和猫定期的预防注射,接种狂犬病疫苗。
  3、出门遛狗时请拴上绳索,由成年人牵领,以免伤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