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7-31 阅读:151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事证号:152242700062)注销清算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威宁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原举办单位: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拟向威宁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7年7月28日起90天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