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 “一查二改三落实”强化乡镇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督查考核
作者:考核办 时间:2012-09-21 阅读:309
本报讯 8月以来,县纪委、县实绩考核办、县督办督查局、县财政局组成督查组,采取“一查二改三落实”的工作措施,对35个乡镇2010年以来使用上级财政下拨的各类补助(补贴)资金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有效规范了各乡镇对上级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查。重点督查教育、社保、民政、住房保障及涉农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对救济资金查去向,确保农民得救助;对城镇低保资金查发放,确保低保金月月发;对危房改造资金查拨付,确保资金到农户;对生均公用经费查用途,确保学校“用好钱”;对医疗保险查覆盖,确保国家政策辐射到每个人。
二改。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整改和跟踪整改双管齐下,弄清各类专项资金的类别和用途,严格专款专用;同时督促及时拨付和发放各类救灾、救助、低保等资金,严格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落实。督促乡镇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落实,做到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落实组织领导,督促乡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力量进行整改;落实目标任务,督促各乡镇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落实责任追究,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若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预警机制。 (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