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举措推进新农村建设
作者:杨旭东 时间:2017-08-01 阅读:200
本报讯(通讯员 杨旭东) 今年以来,威宁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多措并举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把握“一个目标”。在继续巩固提升2016年度创建基础上,按照“贵州民居”标准实施农村土坯房抗震改造19445户;创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普及型113个,小康型50个,示范型48个;全面完成10条示范线“贵州民居”建设20000户。
突出“两个重点”。重点抓实农村土坯房抗震改造,按照“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指导到户、验收到户”的要求,实施农村土坯房抗震改造工程按“贵州民居”标准建设;重点抓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按照“差什么,补什么”的创建要求,整合项目资源,落实建设项目,促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向县乡干道、深山区延伸。
严格“三个标准”。严格补助标准,按照土坯房改造特困户5万元每户、搬迁户3万元每户、一般户2万元每户,“贵州民居”建设1万元每户标准,准确核定民居建设对象,房屋改造类别,改造类型等级,资金补助标准,确保对象确定精准,应改尽改;严格建房标准,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房图集标准,新建民居有序,杜绝乱搭滥建现象,确保“贵州民居”建设达到八要素标准,新建房屋100%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图集建设,旧民居改造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图集建设达到95%以上;严格创建标准。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普及型6条、小康型12条、示范型15条标准,查缺补漏,开展创建指导工作。
注重“四项管理”。注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抓进度;注重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要求,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及时到位,规范资金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注重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示范县创建,对民居建设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建档立卡;注重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周提醒、月预警、双月调度制度,强化督促指导,适时跟踪、适时督查、适时调度、适时通报,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工程实施不跑调,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