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乡团结村二组七里冲自然村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试点单位
作者:袁红 时间:2017-08-03 阅读:220
本报讯(通讯员 袁红) 8月2日,笔者从自治县民政局了解到,石门乡团结村二组七里冲自然村正式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单位,时间从今年6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七里冲自然村寨是团结村地理位置最偏僻、海拔最高的一个寨子,海拔2800米,四面环山,距乡政府所在地17公里,距村民委员会驻地8公里,现有人口28户145人,主要居住着苗族,主要产业为玉米和马铃薯。由于山高谷深、位置偏远、土地瘦薄、产业结构单一,自身欠缺发展动力,产业效益差,公益事业难以覆盖。
为切实解决七里冲的贫困问题,寻找一条适合偏远贫困村发展的新道路,威宁积极探索,申报七里冲为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单独规划、创建,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试点单位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村民委员会的自管主体作用,创新设置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村民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委”),组建“十户一体”联管小组,形成“村民委员会+‘自管委’+‘十户一体’”三级自治体系,配套建立“村党支部+‘自管委’党小组+‘十户一体’党员中心户”的村级党组织领导体系,真正做到村事村管、民事民办。按照建好一支干部队伍、形成一套有效制度、完善一批设施建设、美化一片农村环境、建成一个产业基地、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破除一些陈规陋习、树立一批诚信典范的“八个一”要求,确保6个月内,在七里冲建立三级自治体系并规范运行,全面实现小事在“十户一体”内解决、急事在“自管委”内解决、难事在村委会解决,实现产业发展意愿在“十户一体”上征集、产业发展资源在“自管委”上集中、产业发展项目在专业合作组织上捆绑、产业发展规模在村民委员会统筹下壮大,在取得成效和经验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