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2-09-21
黎庆洪案二审宣判
作者: 时间:2012-09-21 阅读:339
▲9月1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庆洪等人涉黑案依法进行二审宣判。
当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庆洪等人涉黑案依法进行二审宣判。上诉人黎庆洪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但具有立功表现,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新华社发(宋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