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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司法局积极开展 刑释人员无缝对接工作

作者:张树华 时间:2017-08-09 阅读:14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近日,县司法局驻社区矫正工作股工作人员前往兴义监狱,接回因抢劫入狱八年九个月(判十一年,减刑两年三个月)刑释人员必接对象虎某。
  虎某现年28岁,未婚,父母年近八旬,家中兄妹8人,在家排行第八个,哥姐皆已成家,曾染过毒品,尚未成瘾,便参与抢劫摩托车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和处理。于2009年10月被判刑并入贵州海子监狱3年,后转至贵州兴义监狱5年零九个月。
  接回途中,山栾苍翠,凉风徐徐,车辆飞驰在回程路上。虎某心情较好,与以往刑释人员不同,言谈自如。交流中,他讲述自己“进宫”经历。因年少无知,曾染过毒品,后因交友不慎,与其郊外游玩,朋友途中拦下他人骑的摩托,其中二人便将魔托骑走,后因案件牵连故受刑入狱。现在回想,皆是幼稚无知和愚昧导致,特别是交损友损己害人,也是自作自受理应受到法律严惩。此次回家后,好好孝顺老人,让父母安享晚年。
  工作人员要求他,今后和以往的所谓“朋友”断绝一切来往,在监狱里面的八年你应有所反思,父母年岁很大,能够陪同的岁月不多,与老人共享天伦之乐。自己也应该成熟稳重,回家后找份工作,让父母家人放心,自己踏实,这样才能重拾自信,找回自己,阳光生活。
  虎某表示自己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谆谆教诲,今后要拒绝毒品毒友损友,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