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改革“活力” 激发内生“动力”
作者:刘军林 时间:2017-08-10 阅读:202
释放改革“活力” 激发内生“动力”
——县农牧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综述
通讯员 刘军林
近年来,县农牧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蹄疾步稳、务求实效,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综合实验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力、精准给力,多层推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推进和探索,县农牧局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批上行下效的改革事项有序推进,同时有力促进了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转作风等工作。
★★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近年来,县农牧局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扎实高效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据了解,威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39个乡镇(街道)、627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3872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近31万余户,承包耕地面积为378.4万亩。
工作过程中,农牧局十分注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管控矛盾纠纷,确保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保护农户承包权益不受损害,让农户尽快、顺利地拿到自己的经营权证书。
县农牧局还深入推进“三变”改革,按照制定的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探索了三膜覆盖早熟马铃薯种植、精品苹果种植等一批示范效果好的“三变”改革模式,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通过“三变 ”改革,推进了威宁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了城乡之间劳动力、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的相互流动,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土地效益大幅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持续增长,变出了三农发展新活力。
随着“三变”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已不仅仅局限于农户之间,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开始参与土地流转,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且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主体的土地流转面积大幅增长,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
如今,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了城乡之间劳动力、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的相互流动,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土地效益大幅提升,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持续增长,农村土地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威宁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国家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契机,积极鼓励、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使农户经营由“散兵游勇”走向“集团作战”,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据统计,威宁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51户,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79户。同时,农牧局还组织申报了2个国家级示范社(威宁万源恒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威宁兴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全国百强知名品牌示范社(威宁宜朋永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1个全国性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麻乍镇双胞塘村),申报了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县级龙头企业10家。
截止目前,威宁共获得国家级示范社5家、国家加工示范单位1家、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12家、县级示范社15家。全县现有各类龙头企业68家(其中省级10家、市级32家、县级26家)。
“近几年来,威宁南方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租赁附近村组闲置农田,盘活了闲置土地。”日前,全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威宁南方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马永军满怀信心地对笔者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威宁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型经营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为做大做强农业专注产业、特色产品和推进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打造农业品牌构建了坚实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同步小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今,威宁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产权明晰、管理民主、财务规范、规模经营、服务优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现代农业、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
东风起,帆正扬。威宁,正在把握时代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瞄准方向、精准发力,破除各种不利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发展动力,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