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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1

人民调解员李明芬

作者:陈武帅 赵宇 时间:2017-08-11 阅读:255


   1954年出生的李明芬,在几十年的工作中坚守一名党干部的精神操守,不同的岗位,同样的为民情怀,李明芬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为构建和谐社会默默奉献在基层第一线。
  如今,曾担任过司法所所长的李明芬,虽然已经退休,但他还在为炉山镇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殚精竭虑。
 
★★克服困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上个世纪80年代,李明芬在当时的金钟区结里乡任党委书记。他不仅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还能够将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致力于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988年夏,当时的结里乡有8个村,李明芬上任后带领群众投工投劳用锄头撮箕等简单的生产工具修建通了新庄村至元林村通村公路10公里、结里村到石窝啰通村公路8公里,打通村民通往外界的通道;治理结里村到东风镇梯田村河堤7公里,让群众的农作物不再受到水灾的威胁。
  1989年初,在李明芬的带领下,由政府主导、群众投工投劳修建了原结里医院,并组建全乡公办、民办学校6所,解决了全乡2400余人读书难的问题,在普及初等教育中还获得全县第一名的殊荣。
  那几年,结里乡每年征收农业税65000元左右,圆满完成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种任务,还荣获当时毕节地区第一名的荣誉,更是多次荣获县委、县政府的奖励。
  说起李明芬,结里的群众都夸赞说:“李书记是咱们信得过的好书记,他用脚丈量了每一寸土地,时刻关心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退而不休,他是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上个世纪90年代,李明芬担任炉山镇司法所所长,这一任就是20多年。他经常把普法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项工作职能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体。
  特别是2010年以来,在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时,李明芬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理、依德,指导和调解了各类民间纠纷298起,调解成功率100%,并得到当事人认可,多年来共挽回经济损失5686万元。付出总有汇报,李明芬被威宁司法局局党组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原毕节地区和省政府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12年3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在任期间,李明芬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在“六五”普法中发动宣传50余次,开展各类培训35次,参与人数达48000人次。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面对群众李明芬常常总是耐心帮助群众调解,走村窜寨了解每一个案子的内在实质,深入了解案子,钻到案子里面,找到了案子的症结,对症下药。在李明芬担任炉山镇司法所长的20多年,他前后化解的案件近1000起。
  2014年12月27日李明芬退休了,本来可以安享晚年,过着天伦之乐的生活,但是炉山镇地域面积广、人口多,又是半工业乡镇,各种矛盾聚集凸显的乡镇。李明芬退休第二天就被炉山镇党委、政府重新聘请为炉山镇人民调解员。
  如今,退休3年多来,李明芬一刻也没有闲着,他被炉山镇党委、政府返聘为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40起,为炉山镇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为炉山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充分体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崇高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