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致“老赖”坐飞机被拒 悔不当初返乡速速履行
作者:臧红梅 时间:2017-08-14 阅读:267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近日,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坐飞机被拒,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等人主动到威宁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履行拖欠的执行款。
★损害他人财物 五被告被判赔偿
1999年清明节,未经余某同意,刘某邀约他人强行砍伐余某承包到户的三棵古核桃树,一棵梨树,一棵花椒树,五棵李子树,两棵苹果树。2015年农历2月18日,刘某等五被告因上祖坟砍掉余某核桃树一棵,竹子一丛(10棵左右)。因此,原告余某将刘某等五被告诉上法庭,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600元。
县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判决五被告赔偿原告余某8380元。原告不服,提出上诉,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 五被告拒不履行
判决生效后,因五被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主动履行,原告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五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责令其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七日内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五被告既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依法报告财产情况,且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告,五被告置若罔闻。因此,2017年6月20日威宁人民法院依法将刘某等五被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从西藏返乡 坐飞机被拒主动履行
2017年7月中旬,被执行人刘某因急事需从西藏坐飞机立即返回家乡,却被告知已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无奈之下,刘某只能换乘其他交通工具辗转回到家乡。回到家乡后,刘某立即联系了其他四位被执行人,凑够了执行款,主动缴纳到法院。
★多渠道公布“黑名单” 效果显著
自2016年11月以来,县人民法院通过威宁广播电视台、威宁日报、本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县城中心地带大屏幕等信息载体连续发布了四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为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未来,威宁法院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内外联动的强大合力,努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