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多名犯罪嫌疑人慑于“严打”声威主动投案自首
作者:况华虎 时间:2017-08-14 阅读:2694
本报讯(通讯员 况华虎) 威宁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专项行动以来,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重点整治、以治促稳”的方针,以“狠抓打击、强治乱点、严控发案、确保民安”为目标,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集中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为确保严打整治工作成效,全县39个乡镇(街道)分别在各重要路段、车站、超市、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张贴了《关于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喊话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通告》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严打整治斗争中来。 县综治办将通告制作成电子文档和视频在网络、电视、LED显示屏等载体上播放,全面宣传严打整治工作。乡镇(街道)派出所向潜逃人员家属投送《致在逃犯罪嫌疑人员家属的公开信》争取家属支持,以亲情感化、法律感召、政策攻心等方式规劝和喊话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多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2017年7月4日,黑土河镇李某(2012年9月20日,涉嫌伙同他人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矸街道中街故意伤害犯罪潜逃)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黑土河派出所投案自首;2017年7月17日,羊街镇林某(2017年4月,涉嫌在广东省深圳市聚众斗殴犯罪潜逃)主动到羊街镇派出所投案自首;2017年7月18日,羊街镇王某某(2015年10月26日,涉嫌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盗窃犯罪潜逃)主动到羊街镇派出所投案自首;2017年7月26日,石门乡王某(2017年6月2日,涉嫌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抢劫犯罪潜逃,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网追逃)主动到石门乡派出所投案自首;2017年7月30日,牛棚镇陈某某(2012年5月8日,涉嫌在云南省个旧市盗窃犯罪潜逃)主动到牛棚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规嫌疑人林某、王某某、李某、王某、陈某某等已自首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