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国税砂石征管实现“石头税”272万元
作者:张泉辉 杨秀东 时间:2017-08-14 阅读:154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杨秀东) 今年以来,县国税局以综合治税管理平台为依托,切实强化砂石行业税收征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仅1至7月,该局组织入库“石头税”272.02万元,其中增值税259.07万元,教育费附加7.77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5.18万元。
近年来,威宁城乡建设如火如荼,砂石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截至今年7月底已达59户。但部分砂石企业以自制收据代替税务发票,不申报或少申报纳税。为此,县国税局与其它各执法单位密切协作,定期采集砂石行业涉税数据信息,为纳税人建立“户籍”档案。选择纳税额大、业务性质典型的砂石企业作为示范户,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力促其成为依法纳税“龙头”企业。
同时,该局积极探索砂石行业税收征管规律,构建“以电控产、以产控销、以销控税”的征管模式,要求砂石企业制作《涉税事项记录单》,准确提供耗电情况、产品名称、本期应申报销售额等信息,按时足额申报纳税。此外,该局还与其它各执法单位共享信息、联合执法,对于偷逃税款的砂石企业,视情节轻重,分别实施吊销采矿许可证、爆破物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停止供电、限制领购发票、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该行业税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