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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5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到威宁调研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作者:龙胜 时间:2017-08-15 阅读:202


   本报讯(记者 龙胜) 8月11至12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带领民政部基政司城乡基层民主处处长李振家等,在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惠明、省民政厅基政处处长方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孟天明的陪同下,到石门乡调研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方杰,副县长杨华忠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陈越良对威宁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村民自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通过对石门乡村民自治试点的调研,感受到了在贵州西部扶贫任务的艰巨,威宁正率先通过基层治理来推动实施大党建、大扶贫、大发展。
  陈越良要求,村民自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要认真按照已经上报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力争取得成功,同时要进一步探讨贫困山区乡村治理的“有效方法”,在治理过程中,要创新理念和思路,把自治组织真正办成既是党领导的组织,又是群众自己的组织,真正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威宁要认真总结好试点经验,在制度方面不断调整完善,市、县两级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保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陈越良强调,实施村民自治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这是新形势下丰富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也是深化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重大改革。要认真领会总书记对基层治理的讲话要求,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好,希望通过半年的时间,试点工作能给中央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西部的农村治理树立标杆。
  县民政局、发改局、农牧局、扶贫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简要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