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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六大工程”开创“和谐威宁”建设新局面

作者:高胜利 罗喜贵 时间:2017-08-17 阅读:262


 “六大工程”开创“和谐威宁”建设新局面
—— “法治威宁”创建综述
本报记者 高胜利 罗喜贵

  坚持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民主和谐,这是“法治威宁”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法治威宁”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公正司法天平工程、全民守法宣教工程、法治惠民服务工程、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法治监督检查工程”六大工程的创建和《“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法治威宁的实施意见》《“法治威宁”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民主和谐为核心,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树立法治信仰、促进社会诚信、强化司法执法监督等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法治威宁”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公平、正义、民主、和谐的社会新局面。
 
法治政府建设工程    推动依法行政   
 
  自2016年2月23日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启动会以来,威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五型政府”的首要目标,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县以“五个一”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创建工作,健全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党政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法治工作。目前,39个乡镇(街道)均已设立了乡镇法制办公室,明确指定了各乡镇(街道)法治相关负责人。
  威宁在建设法治政府时还同时聘请了律师,有力加强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自2011年以来,威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县政府的法律事务。2014年增聘1名法律顾问常驻县信访局进行专项法律服务。2016年3月,为了进一步增强法律顾问室力量,威宁与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合作组建了由6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常驻县法制办,由县法制办进行统一管理。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威宁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的谈判、法律文书的制作,征地拆迁、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纠纷调处等工作,努力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服务,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016年,法律顾问共全程参与县长办公会10次,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6条,审查修改县政府、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合同(协议)191份,文件72件,参与调解重大纠纷12件,协助处理突出信访案件13件,参与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件,接受群众、企业法律、政策咨询70余人次,受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讼案件2起,参与县直部门、乡镇行政诉讼案件4起。
  不仅如此,威宁“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创建工作还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咨询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而降低执法风险,推动依法执政。(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