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7-08-24

国税局发放税收优惠“红包”  激发农村金融发展活力

作者:张泉辉 时间:2017-08-24 阅读:138


   本报讯(通讯员 张泉辉) 日前,笔者从县国税局了解到,为激发农村金融发展活力,该局通过向符合条件的金融保险企业发放税收优惠“红包”,以税收收入做“减法”的方式,促使金融保险企业在支持创业就业、助力农村同步小康做“加法”。
  据悉,该局对金融企业向农户发放1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经营收入总额。对保险企业向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按90%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发放税收优惠“红包”后,能有效充实金融保险企业发展“钱包”,极大激发其支持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农民创业的热情。
  据了解,该局已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政策公告栏、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发布消息,使金融保险企业及时知晓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乡镇、街道划分责任片区,开展问需走访活动,为金融保险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辅导,使其熟练掌握税收优惠账务处理、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防控税收风险。同时,组织人力研究分析金融保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对纳税人申报缴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建立税收优惠总账和明细账,实现政策落实的过程管理、痕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