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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威宁四举措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

作者:毛庆松 时间:2017-08-31 阅读:169


   本报讯(通讯员 毛庆松) 近年来,威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人才的培育和使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财政扶持优惠。按照“基础设施围绕产业走”的思路,整合交通、水利、财政、国土等项目投入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马铃薯、苹果、中药材产业,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良种选育、扩繁、高产示范、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通过“四台一会”等平台,协调争取金融贷款支持产业基地建设、生产、加工、物流和销售等产业链的发展。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将财政投入帮助建设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以及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量化为集体股金投入,让村集体参与利润分红有保障。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村集体资金、个人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农业发展。吸纳合作社、企业建设资金入股,使合作社、企业分红有依据,管理有责任心。
  招商引资优惠。坚持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推进项目建设、增加投资总量、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突破口,把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施意见》、《威宁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办法》、《特色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文件,对招商引资企业予以政策扶持。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可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执行,同时实行“一站式”、“保姆式”、“企业绿卡保护制”等,全力打造亲商、敬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投资环境。
  人才培育优惠。选优配齐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到农技人员专职化管理。针对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人才,放宽条件简化程序引进,并让其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待遇。除上级农业部门给予的培训项目外,充分整合农牧、林业、水务、扶贫、教育、人社、科协等部门资金投入到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中,在有干部选拔培训、跟班学习等机会时,优先考虑农业部门。
  人才使用优惠。出台《鼓励领办创办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领办创办者可独资或合作领办创办,可与村、组或农户联合开展,可利用资金、技术、管理等入股发展,可兴办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济联合体。对领办创办农业发展项目的在职人员,在协议期内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不变,工龄连续计算,领办创办项目期间视为到基层工作实际经历,干部使用可优先提拔。获批准领办创办农业发展项目的人员,纳入科技特派员进行管理,享受科技特派员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