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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威宁五个强化做好今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作者:袁红 时间:2017-09-08 阅读:221


   本报讯(通讯员 袁红) 日前,笔者从自治县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威宁各乡镇(街道)不同程度遭受风雹、暴雨、洪涝、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民房因灾倒塌和不同程度受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灾减灾的决策部署,威宁五个强化切实做好今年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
  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会同住建、国土、移民等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核实和汇总更新,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落实。同时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建房科学选址,以经济适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条件为前提,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落实。
  强化对象识别认定,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牵头,协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原摸底排查和已建台账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因灾倒塌、严重损坏恢复重建民房情况,精准核实确定对象、建档立卡。重建对象的确定由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并将评议、审核、审批等情况及时公示。对象确定工作已于8月31日前完成。
  强化资源整合,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加强统筹调度,积极落实各项配套补助和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理赔,采取群众自筹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址,集中重建与分散重建相结合,将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优先纳入异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予以保障。当前,各类资金正在筹集和统计中。
  强化政策标准,调整完善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今年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据统计,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需重建125户,每户补助2.8万元。因灾倒损民房的修复工作,各受灾乡镇(街道)根据资金情况可参照中央标准测算统筹解决。受严重地质灾害威胁避险搬迁民房的重建工作,由国土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做好配合实施,做实做细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台账。
  强化督导检查,根据《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对建房项目实施倒计时督导,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9月15日起,每半个月向省减灾委办公室报告一次进度,确保12月31日前高质量完成预定目标。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等进行评估验收,对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确保2018年春节前全面完成入住,让受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