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古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
作者:张树华 张梓艳 时间:2017-09-12 阅读:20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张梓艳) 9月7日,斗古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买卖纠纷,并达成由张某付给锁某购房款人民币5万元。
据悉,8月26日,锁某将他在斗古镇松坪村松坪组关口小学大门口左侧的一间两层的房子卖给张某,双方协商好的房价是人民币5.5万元,达成协议当天预交定金人民5000元给锁某,并约定剩下的款项在十天内全部付清。
9月4日,锁某的妻子马某因卖房之前与其发生争吵后离家了一段时间,后知锁某把房子卖了,现回来不同意卖房子,要求退还张某家的定金,因当时已签过协议,协议中写明如锁某违约将付给张某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如张某十天内不付清余款,先交的定金归锁谋,张某不得无理要回,现在锁某夫妇不同意卖房屋,张某要求对方赔偿协议规定的违约金,因此产生纠纷。
斗古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及时介入该纠纷案件中,确保该纠纷得到有效稳控,之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协商处理。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规劝和化解,于本月7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司法所签订协议并交清余款人民币5万元房款。自此,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及时得到成功调处,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了深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