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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卫计局四项措施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作者:鲁顺雄 时间:2017-09-12 阅读:158


   本报讯(通讯员 鲁顺雄) 今年以来,卫计局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患者采取四项措施进行集中救治,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负费用,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确定定点医院。卫计局会同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威宁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县定点收治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县人民医院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方案,并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组织医疗救治。县人民医院组织专家,根据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一人一策,为每一位救助对象制订细化诊疗方案。各乡镇(街道)充分发动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力量,做好救治对象的组织工作,并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县人民医院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加强质量控制。县人民医院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县人民医院诊疗专家组在上级专家指导下,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推行“一站式”结算。贫困大病患者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县人民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