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法院加大赡养费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作者:臧红梅 时间:2017-09-13 阅读:162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近年来,民生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高效执行、优先保障”成了县人民法院执行民生案件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格局下,县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高度关注民生,将涉及弱势群体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利益的案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优先保障,优先执行。
首先,在审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和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过程中,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由执行局依法给予先执行,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条件;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加快执行力度,确保该类案件高效执结。如2014年12月20日,原告管某诉被告李某赡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每年给付790元赡养费给其母管某。判决生效后,李某多次推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7月27日,管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催告、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下,9月6日,老人终于领到了自己的第一笔赡养费。
其次,通过财政拨款等渠道设立了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法履行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又确有困难的,启动专项基金,采取执行救济措施,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避免因执行困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近三年来,县人民法院通过向省委政法委争取、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向同级财政申请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方式,共争取司法救助资金78万元,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今年,县人民法院预争取200万左右的司法救助金开展司法救助,消化顽固案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合法稳定。
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近三年来,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近50人,现场执行案件7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提升了执行质效,打出了执行声威,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行动效果,执行信访量大幅下降。今年以来,有10余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