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臧红梅 时间:2017-09-14 阅读:191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自2016年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来,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民心工程、系统工程来抓,着力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高效服务。
司法确认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速度快、效力高、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的特点,是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选择方式之一。为了让人民群众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司法确认法律知识,县人民法院一方面以制作展板、相关知识咨询问答、印发资料上街宣传等方式向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司法确认的规定、程序等;另一方面以实际案例进行宣传,一些当事人的纠纷经过调解、司法确认后,感受到司法确认给自己带来的便利,一旦有纠纷便主动选择到调解组织调解后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不仅强化了当事人调解和司法确认意识,而且有利于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县人民法院对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窗口和调解工作室,明确两名员额制法官负责,多名法官助理协助,同时选聘四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老法官到调解工作室担任调解工作,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成效显著。为了使“调解+司法确认”实现无缝对接,高效完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365天24小时”工作制,无周末无节假日,保障经司法确认的案件自委托调解委员会调解到返回司法确认完毕,均在10日内完成。
2016年诉调对接窗口向县调解委员会分流矛盾纠纷46起,调解成功后返回司法确认的共24起,涉及标的161.6万元;2017年1月至今,向县调解委员会委托调解纠纷80余起,调解成功后返回司法确认的64起,涉及标的近2000万元。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向各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