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严”字当头“防”吃空饷
作者:鲁顺雄 时间:2017-09-14 阅读:165
本报讯(通讯员 鲁顺雄) 近日,笔者从县卫计局获悉,该局严格人员日常管理,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交流、人才引进等管理规定选拔、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定期内部公示制度。
加强考勤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严格工作制度,抓好政策衔接,特别是准确把握国家、省、市和县对“吃空饷”情形界定的对应关系和处理方式;健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统筹管理,亲自把关,注重发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等部门的综合防治作用;坚持公示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每年定期公开一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每月工资发放情况,人员交流、借调等情况也要适时公示。
严格离岗人员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