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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威宁召开《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

作者:左永仁 时间:2017-09-18 阅读:188


   本报讯(记者 左永仁) 9月14日,威宁召开《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逐一解读,并安排部署当前的重点工作。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云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是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方式,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推动法治精神、文明理念和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深入人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常态化开展。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领导班子要带头学,将《条例》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同时,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活学活用《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五城同创”督查考核内容,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助推全县“五城同创”工作有序开展。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坚持以文明行为作指引,引领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宣传部、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