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作者: 时间:2017-09-26 阅读:142
■兹有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禄轶不慎遗失“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A、B证(编号:52070744,有效期: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工作证”(编号:FY147006)。特声明作废。
■兹有赵超(身份证号:522427199704022790)、马伊茂(身份证号:522427199712290445)夫妇不慎遗失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520529891,新生儿姓名:赵丽,性别,女,出生时间:2016年7月20日14时55分。特声明作废。
■兹有个体工商户赵二党不慎遗失威宁县六桥街道开发区农贸市场党党蔬菜水果店“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20526600297780。特声明作废。
■兹有陈招不慎将“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编号:WAE051708045417,车辆品牌/车辆名称:大众汽车牌/VOLKSWAGEN,车辆型号;SVW71617LM,车辆识别号、车架号:LSVWT2185HN29214,发动机号:DR0112,发证日期:2017年3月2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151001722002,发票号码:00381191,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戎朝国522427198910122931,金额:壹拾万零玖佰圆整 ¥100900.00,开票日期:2017年7月15日)遗失。特声明作废。
2017年9月26日